新交强险条款的理赔规定有哪些变化?

   日期:2024-02-03     作者:事故车交易网    浏览:1089    评论:0    

新交强险条款在理赔规定上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1.责任限额提升:新交强险条款规定,有责总责任限额从原先的12.2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维持在0.2万元不变。

2.无责任赔偿限额调整:在新交强险条款中,无责任赔偿限额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了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了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维持在100元不变。

3.保险责任扩大: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4.理赔规定调整:新条款约定“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为责任免除。此外,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了厂家出厂后加装的配件及装饰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加装件的损失,取决于是否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且附加新增设备险的情况。

5.赔偿标准提高:在2023年新交强险赔偿标准中,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将会有所提高。具体来说,对于轻微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将会从现在的1000元提高至2000元,而对于一般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将会从现在的5000元提高至10000元。同样,人身损失赔偿标准也将会有所提高。具体来说,对于轻微事故的人身损失赔偿标准将会从现在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而对于一般事故的人身损失赔偿标准将会从现在的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

6.赔偿范围扩大:在2023年新交强险赔偿标准中,赔偿范围也将会有所扩大。具体来说,对于因非正常使用而导致的车辆损失,将会被纳入赔偿范围之内。

以上就是新交强险条款在理赔规定上的主要变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后事故车交易网小编祝您的人生充满温馨与美好,让爱与关怀伴随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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