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权的三个条件

   日期:2024-02-05     作者:事故车交易网    浏览:909    评论:0    


代位追偿权是一种法律权益,通常出现在保险业务中。当保险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然后代替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追偿。以下是行使代位追偿权的三个基本条件:

一、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享有赔偿请求权:这意味着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且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这是保险人能够取得代位追偿权的前提条件。保险人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

三、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利,是不可以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的。如果保险人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那么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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